医保药的特点就是具有一定的报销额度,极大的降低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希罗达主要是用在直肠癌或者是胃癌晚期,这个时候治疗的费用已经很高了,在使用药物的时候比较关心是否属于医保药。那么,希罗达是医保药吗?下面咱们就来详细看看吧。
希罗达是新一代的具有高度选择性的氟尿嘧啶类药物,用于联合化疗治疗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晚期或转移性胃癌,也适用于紫杉醇和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希罗达是临床上用于抗肿瘤的一种有效药物,其主要成份为卡培他滨。希罗达是一种对肿瘤细胞有选择性活性的口服细胞毒性制剂,卡培他滨本身无细胞毒性,但可转化为具有细胞毒性的5氟尿嘧啶,其结构通过肿瘤相关性血管因子胸苷磷酸化酶在肿瘤所在部位转化而成,从而最大程度的降低了5-氟尿嘧啶对正常人体细胞的损害。
希罗达不是医保药,不能报销。
医保药品就是载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里面的药品。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是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而在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时查询时,发现希罗达不在医保目录中,所以希罗达不是医保药,不可用医保卡进行报销。
希罗达需要个人全额支付,有需要的朋友可购买使用。
希罗达的生产企业是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有2种规格,一个是0.5g,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73024;另一种规格是0.15g,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73023。
希罗达又名卡培他滨片,是获FDA批准的口服型化疗药物,用于联合化疗治疗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晚期或转移性胃癌,也适用于紫杉醇和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希罗达的主要成分卡培他滨是一种可以在体内转变成5-FU的抗代谢氟嘧啶脱氧核苷氨基甲酸酯类药物,能够抑制细胞分裂和干扰RNA和蛋白质合成。适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