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并没有十种药食同源的食物不宜同时服用的说法,在食物相克的说法,在临床医学上主要是指食物与药物之间,可能会产生反应,从而对机体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一般不建议同时服用。常见的食物包括山楂、柿子、黄瓜、海带等。
1、山楂:山楂味酸、甘,性微温,归脾、胃、肝经,具有消食化积、行气散瘀的功效,适用于肉食积滞、泻痢腹痛、胃脘胀满、瘀血经闭、胸痹心痛、痛经等病症,但山楂与海鲜不能同食,会影响山楂的药效;
2、柿子:柿子味甘、涩,性寒,归心、肺、大肠经,具有润肺化痰、生津止渴、润肠通便的功效,适用于肺燥咳嗽、肠燥便秘等病症,但柿子与葱、蒜、芦根不能同食,会影响疗效;
3、黄瓜:黄瓜味甘、性凉,归脾、胃、肺经,具有清热利尿、解毒的功效,适用于热盛烦渴、消渴、痈肿痔漏等病症,但黄瓜与海鲜不能同食,会影响黄瓜的药效;
4、海带:海带味咸、性温,具有利尿消肿、化痰散结的功效,适用于治疗水肿、淋证、脚气、痰喘、痔疮等病症,但海带与葱、蒜、柿子同食,会降低海带的药效,还会增加肠胃的负担。
此外,服用中药期间,还应避免食用辛辣刺激的食物,如辣椒、胡椒、大葱等,以免刺激脾胃,影响脾胃功能,从而影响药物的吸收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