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利巴韦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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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新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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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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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同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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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上呼吸道感染,疱疹 | 上呼吸道感染,疱疹 | 上呼吸道感染,疱疹 | 上呼吸道感染,疱疹 |
规格 | 0.15克 | 50毫克 | 50mg | 0.1克 |
厂家 | 天津梅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中国药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414 | 国药准字H51023508 | 国药准字H20056707 | 国药准字H10970280 |
功效主治 | 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 本品用开水溶解后口服。 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本品用开水溶解后口服。 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本品用开水溶解后口服。 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
剂型 | 剂型_颗粒剂 | 剂型_颗粒剂 | 剂型_颗粒剂 | 剂型_颗粒剂 |
不良反应 |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 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 |
禁忌症 |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1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 孕妇禁用。 3 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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