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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地尼分散片(博骏) 网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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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头孢地尼分散片(博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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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地尼分散片(希福尼)
已有1人点评
¥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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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地尼分散片(达力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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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地尼分散片(希福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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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肺炎,淋病,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尿道炎,附件炎,前庭大腺炎,乳腺炎,毛囊炎,传染性脓疱病,脓疱病,丹毒,淋巴管炎,甲沟炎,麦粒肿,咽喉炎,脓肿,继发感染,疖肿,脓疱,蜂窝组织炎 | 肺炎,淋病,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尿道炎,附件炎,前庭大腺炎,乳腺炎,毛囊炎,传染性脓疱病,脓疱病,丹毒,淋巴管炎,甲沟炎,麦粒肿,咽喉炎,脓肿,继发感染,疖肿,脓疱,蜂窝组织炎 | 肺炎,淋病,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尿道炎,附件炎,前庭大腺炎,乳腺炎,毛囊炎,传染性脓疱病,脓疱病,丹毒,淋巴管炎,甲沟炎,麦粒肿,咽喉炎,脓肿,继发感染,疖肿,脓疱,蜂窝组织炎 | 肺炎,淋病,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尿道炎,附件炎,前庭大腺炎,乳腺炎,毛囊炎,传染性脓疱病,脓疱病,丹毒,淋巴管炎,甲沟炎,麦粒肿,咽喉炎,脓肿,继发感染,疖肿,脓疱,蜂窝组织炎 |
规格 | 50mg | 50mg | 0.1g | 0.1g |
厂家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76 | 国药准字H20060980 | 国药准字H20100147 | 国药准字H20061194 |
功效主治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 2.中耳炎、鼻窦炎; 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 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 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 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 7.眼睑炎、麦粒肿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2.中耳炎、鼻窦炎;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7.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2.中耳炎、鼻窦炎;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7.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2.中耳炎、鼻窦炎;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7.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用法用量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0.1g(效价),一日3次。 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效价)/kg,分3次口服。 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0.1g(效价),一日3次。 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效价)/kg,分3次口服。 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0.1g(效价),一日3次。 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效价)/kg,分3次口服。 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0.1g(效价),一日3次。 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效价)/kg,分3次口服。 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 |
不良反应 | 在使用本品治疗的13715名患者中,有354例(2.58%)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数据异常)的报告。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谷丙转氨酶(126例,0.92%)和谷草转氨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 其它不良反应 1.皮肤科:可能发生史-约综合征(<0.1%)或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出现红斑/水泡、皮肤感觉紧绷/灼烧/疼痛,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过敏反应: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红斑、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发生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休克:可能发生休克,发生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感觉不适感、口内不适感、喘憋、眩晕、便意、耳鸣或出汗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4.血液学:可能发生全血细胞减少症(<0.1%)、粒细胞缺乏症(<0.1%,初期症状为发热、咽喉痛、头痛、不适)、血小板减少症(<0.1%,初期症状为瘀斑、紫瘢)或溶血性贫血(<0.1%,初期症状为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症状)。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5.结肠炎:可能发生严重的结肠炎(<0.1%),如经血便证实的伪膜性结肠炎。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腹痛或频繁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6.间质性肺炎或PIE综合征:可能发生经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检查异常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证实的间质性肺炎或PIE综合征(<0.1%)。若出现此类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7.肾脏疾病:可能发生严重肾脏疾病(<0.1%),如急性肾衰竭。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8.暴发性肝炎、肝功能异常或黄疸:可能发生严重肝炎(<0.1%),如伴有明显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或碱性磷酸酶升高的暴发性肝炎、肝功能异常(<0.1%)或黄疸(<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 在使用本品治疗的13715名患者中,有354例(2.58%)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数据异常)的报告。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谷丙转氨酶(126例,0.92%)和谷草转氨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 其它不良反应 1.皮肤科:可能发生史-约综合征(0.1%)或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出现红斑/水泡、皮 | 在使用本品治疗的13715名患者中,有354例(2.58%)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数据异常)的报告。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谷丙转氨酶(126例,0.92%)和谷草转氨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 其它不良反应 1.皮肤科:可能发生史-约综合征(<0.1%)或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出现红斑/水泡、皮肤感觉紧绷/灼烧/疼痛,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过敏反应: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红斑、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发生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休克:可能发生休克,发生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感觉不适感、口内不适感、喘憋、眩晕、便意、耳鸣或出汗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4.血液学:可能发生全血细胞减少症(<0.1%)、粒细胞缺乏症(<0.1%,初期症状为发热、咽喉痛、头痛、不适)、血小板减少症(<0.1%,初期症状为瘀斑、紫瘢)或溶血性贫血(<0.1%,初期症状为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症状)。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5.结肠炎:可能发生严重的结肠炎(<0.1%),如经血便证实的伪膜性结肠炎。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腹痛或频繁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6.间质性肺炎或PIE综合征:可能发生经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检查异常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证实的间质性肺炎或PIE综合征(<0.1%)。若出现此类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7.肾脏疾病:可能发生严重肾脏疾病(<0.1%),如急性肾衰竭。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8.暴发性肝炎、肝功能异常或黄疸:可能发生严重肝炎(<0.1%),如伴有明显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或碱性磷酸酶升高的暴发性肝炎、肝功能异常(<0.1%)或黄疸(<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
在使用本品治疗的13715名患者中,有354例(2.58%)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数据异常)的报告。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谷丙转氨酶(126例,0.92%)和谷草转氨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 其它不良反应 1.皮肤科:可能发生史-约综合征(<0.1%)或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出现红斑/水泡、皮肤感觉紧绷/灼烧/疼痛,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过敏反应: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红斑、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发生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休克:可能发生休克,发生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感觉不适感、口内不适感、喘憋、眩晕、便意、耳鸣或出汗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4.血液学:可能发生全血细胞减少症(<0.1%)、粒细胞缺乏症(<0.1%,初期症状为发热、咽喉痛、头痛、不适)、血小板减少症(<0.1%,初期症状为瘀斑、紫瘢)或溶血性贫血(<0.1%,初期症状为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症状)。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5.结肠炎:可能发生严重的结肠炎(<0.1%),如经血便证实的伪膜性结肠炎。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腹痛或频繁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6.间质性肺炎或PIE综合征:可能发生经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检查异常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证实的间质性肺炎或PIE综合征(<0.1%)。若出现此类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7.肾脏疾病:可能发生严重肾脏疾病(<0.1%),如急性肾衰竭。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8.暴发性肝炎、肝功能异常或黄疸:可能发生严重肝炎(<0.1%),如伴有明显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或碱性磷酸酶升高的暴发性肝炎、肝功能异常(<0.1%)或黄疸(<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
禁忌症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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