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药品通 > 中西药 > 养阴清肺合剂(潘高寿)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养阴清肺合剂
商品名称:潘高寿
英文名称:YangYinQingFeiHeJi(PanGaoShou)
汉语拼音:YangYinQingFeiHeJi(PanGaoShou)
【成份】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蜂蜜。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色的液体;气微香,味微苦、微甜。
【功能主治】
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规格】
每瓶装150毫升
【包装规格】
塑料瓶,每瓶装150毫升。
【有效期】
24月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二十册WS3-B-3896-98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3B00474)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848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23/1/31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
相关文章
更多>官方微信公众号:39健康网
邮箱:ypk@mail.39.net
客服QQ:2308406323(不提供购买服务)
发邮件请备注修改药品价格信息&媒体合作&市场合作
智能问诊
疾病诊断 医学咨询
深度学习海量医学知识和病例
网站简介 | 媒体报道 | 网络营销 | 产品中心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 手机浏览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编号:(粤)-经营性-2012-0002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通仅提供药品基本查询信息及购买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药品交易服务,药品通相关药品价格信息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通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通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Copyright © 2000- 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 39健康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