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21举报/反馈
氨酚柴胡注射液禁用于新生儿及早产儿;慎用于3岁以下儿童。
此药为儿科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使用。新生儿及早产儿各系统发育尚未完善,对药物代谢能力较差,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故禁止使用。3岁以下儿童由于器官功能发育不完全,用药后可能影响其生长发育,因此需谨慎使用。
除了新生儿及早产儿、3岁以下儿童外,对于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疾病的患儿以及接受抗凝治疗者,也应谨慎使用本品。
在使用氨酚柴胡注射液时,应注意观察患儿是否有皮疹、瘙痒等过敏症状,同时还要定期监测肝肾功能,以确保安全有效地使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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