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药品通 > 中西药 > 头孢克肟胶囊(瑞优达)
头孢克肟胶囊(瑞优达) 网上报价
康德乐大药房CFDA
正品保证 全国连锁
正品保证 全国连锁
声明:药品通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通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如药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药品名称 |
头孢克肟胶囊(瑞优达)
已有0人点评
|
头孢克肟胶囊
已有1人点评
|
头孢克肟胶囊(世福素)
已有11人点评
¥43-43
|
头孢克肟胶囊(欧健)
已有0人点评
|
---|---|---|---|---|
适应症 |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鼻窦炎,细菌感染,继发感染 |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鼻窦炎,细菌感染,继发感染 |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鼻窦炎,细菌感染,继发感染 |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鼻窦炎,细菌感染,继发感染 |
规格 | 100mg | 0.1g | 100毫克 | 0.1g |
厂家 | 浙江华立南湖制药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90 | 国药准字H20080627 | 国药准字H10930128 | 国药准字H20041669 |
功效主治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处),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壮汉球菌、大肠球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以下细菌性感染疾病: 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鼻窦炎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用法用量 | 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 (效价),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 (效价),一日二次。 2.小儿,口服,每次1.5 ~3mg (效价)/kg (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 |
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 (效价),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 (效价),一日二次。 2.小儿,口服,每次1.5 ~3mg (效价)/kg (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 |
成人每日400mg,儿童每日8mg/kg,可单次或分2次口服。儿童体重≥50kg或年龄≥12岁时用成人剂量。治疗单纯性淋病时宜400mg单剂疗法。治疗单纯性淋病时宜400mg单剂疗法。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其肌酐清除率(CCr)为21~60ml/min并进行血液透析者给标准剂量的50%,即每日给药300mg;CCr≤20ml/min并进行腹膜透析者给标准剂量的50%,即每日给药200mg。 |
成人每日400mg,儿童每日8mg/kg,可单次或分2次口服。儿童体重≥50kg或年龄≥12岁时用成人剂量。治疗单纯性淋病时宜400mg单剂疗法。治疗单纯性淋病时宜400mg单剂疗法。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其肌酐清除率(CCr)为21~60ml/min并进行血液透析者给标准剂量的50%,即每日给药300mg;CCr≤20ml/min并进行腹膜透析者给标准剂量的50%,即每日给药200mg。 |
剂型 | 剂型_胶囊剂 | 剂型_胶囊剂 | 剂型_胶囊剂 | 剂型_胶囊剂 |
不良反应 |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细胞増多(0.20%)等)。 具体如下: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 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性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 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等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他头孢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 1%)的可能性, 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细胞增多等症状) 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1)过敏症:皮疹、荨麻疹、红斑(0.1-<5%);瘙痒、发热、浮肿(<0.1%) (2)血液:嗜酸细胞增多(0.1-<5%);粒细胞减少(<0.1%) (3)肝脏:GOT升高、GPT升高、AL-P升高(0.1-<5%);黄疸(<0.1%) (4)肾脏:BUN升高(<0.1%) (5)消化系统:腹泻、胃部不适(0.1-<5%);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0.1%) (6)菌群失调症:口腔炎,口腔念球菌症(<0.1%) (7)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 (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0.1%) (8)其它:头痛、头晕(<0.1%) |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细胞増多(0.20%)等)。 具体如下: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 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性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 |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16%、大便次数增多6%、腹痛3%、恶心7%、消化不良3%、腹胀4%;发生率低于2%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ALT、AST、ALP、LDH、胆红素、BUN、Cr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等。 |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16%、大便次数增多6%、腹痛3%、恶心7%、消化不良3%、腹胀4%;发生率低于2%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ALT、AST、ALP、LDH、胆红素、BUN、Cr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等。 |
禁忌症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相关文章
更多>官方微信公众号:39健康网
邮箱:ypk@mail.39.net
客服QQ:2308406323(不提供购买服务)
发邮件请备注修改药品价格信息&媒体合作&市场合作
39AI全科医生
疾病诊断 医学咨询
深度学习海量医学知识和病例
网站简介 | 媒体报道 | 网络营销 | 产品中心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 手机浏览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编号:(粤)-经营性-2012-0002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通仅提供药品基本查询信息及购买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药品交易服务,药品通相关药品价格信息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通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通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Copyright © 2000- 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 39健康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