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药品通 > 中西药 >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网上报价
康德乐大药房CFDA
正品保证 全国连锁
正品保证 全国连锁
声明:药品通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通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如药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药品名称 |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已有0人点评
|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已有1人点评
|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法多琳)
已有0人点评
|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莱美净)
已有0人点评
|
---|---|---|---|---|
适应症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支气管哮喘,哮喘,肺结核,肺炎,肺脓肿,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烧伤,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腹膜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继发感染,肺间质纤维化,脓肿,伤口感染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支气管哮喘,哮喘,肺结核,肺炎,肺脓肿,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烧伤,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腹膜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继发感染,肺间质纤维化,脓肿,伤口感染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支气管哮喘,哮喘,肺结核,肺炎,肺脓肿,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烧伤,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腹膜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继发感染,肺间质纤维化,脓肿,伤口感染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支气管哮喘,哮喘,肺结核,肺炎,肺脓肿,肾盂肾炎,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烧伤,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腹膜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继发感染,肺间质纤维化,脓肿,伤口感染 |
规格 | 10ml:0.5g(以C16H15FN2O4计) | 20ml:0.3g(以帕珠沙星计) | 10ml:0.3g(按帕珠沙星计) | 2ml:0.1g(以帕珠沙星计) |
厂家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76 | 国药准字H20041587 | 国药准字H20040983 | 国药准字H20052006 |
功效主治 | 1.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 2.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肾孟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 3.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 4.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 5.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腹腔内脓肿、腹膜炎; 6.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
用法用量 | 用法:静脉滴注。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给药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2)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为14天。(3)此药一般不可与其它药物或输液剂混合使用。(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 肾清除率(ml/min) 给药剂量 44.7 一次0.3g,一日二次 13.6 一次0.3g,一日一次透析患者 一次0.3g,3天一次 | 用法:静脉滴注。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给药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2)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为14天。(3)此药一般不可与其它药物或输液剂混合使用。(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 肾清除率(ml/min) 给药剂量 44.7 一次0.3g,一日二次 13.6 一次0.3g,一日一次透析患者 一次0.3g,3天一次 | 用法:静脉滴注。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给药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2)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为14天。(3)此药一般不可与其它药物或输液剂混合使用。(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 肾清除率(ml/min) 给药剂量 44.7 一次0.3g,一日二次 13.6 一次0.3g,一日一次透析患者 一次0.3g,3天一次 | 用法:静脉滴注。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给药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2)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为14天。(3)此药一般不可与其它药物或输液剂混合使用。(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 肾清除率(ml/min) 给药剂量 44.7 一次0.3g,一日二次 13.6 一次0.3g,一日一次透析患者 一次0.3g,3天一次 |
剂型 | 剂型_注射剂 | 剂型_注射剂 | 剂型_注射剂 | 剂型_注射剂 |
不良反应 | 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1.临床不良反应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2)肝功能异常、黄疸。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5)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6)痉挛。7)休克、过敏反应,若出现呼吸困难、水肿、红斑等任何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8)表皮脱落坏死(Lyell综合征),眼、粘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9)间质性肺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的肺炎发生。10)低血糖:严重低血糖,易发生于老年病人、肾功能衰竭病人,应仔细观察。11)跟腱炎、肌腱断裂。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PIE综合症: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PIE综合症,见于临床应用的其他新喹诺酮类药物报道,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3.其它不良反应:如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采取适当处理措施。1)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发生率0.1~5%),荨麻疹、瘙痒、面部皮肤潮红(发生率﹤0.1%)。2)肾脏损害:BUN升高、蛋白尿、胆红素尿、管型尿、尿隐血(发生率0.1~5%),血肌酐升高(发生率﹤0.1%)。3)肝脏损害:ALT(GPT)升高(发生率≥5%),AST(GOT)、ALT、r-GTP、LAP、LDH和胆红素升高(发生率0.1~5%)。4)血液: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生率0.1~5%)。5)消化道反应:腹泻或软便、恶心、呕吐(发生率0.1~5%),上腹不适、腹胀、黑便(发生率﹤0.1%)。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发生率0.1~5%),短暂性意识障碍、短暂性精神障碍、精神异常(发生率﹤0.1%)。7)其他:静脉炎(发生率≥5%),CK(CPK)升高、电解质紊乱(发生率0.1~5%),口干、舌炎(发生率﹤0.1%)。 | 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1.临床不良反应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2)肝功能异常、黄疸。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5)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6)痉挛。7)休克、过敏反应,若出现呼吸困难、水肿、红斑等任何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8)表皮脱落坏死(Lyell综合征),眼、粘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9)间质性肺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的肺炎发生。10)低血糖:严重低血糖,易发生于老年病人、肾功能衰竭病人,应仔细观察。11)跟腱炎、肌腱断裂。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PIE综合症: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PIE综合症,见于临床应用的其他新喹诺酮类药物报道,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3.其它不良反应:如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采取适当处理措施。1)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发生率0.1~5%),荨麻疹、瘙痒、面部皮肤潮红(发生率﹤0.1%)。2)肾脏损害:BUN升高、蛋白尿、胆红素尿、管型尿、尿隐血(发生率0.1~5%),血肌酐升高(发生率﹤0.1%)。3)肝脏损害:ALT(GPT)升高(发生率≥5%),AST(GOT)、ALT、r-GTP、LAP、LDH和胆红素升高(发生率0.1~5%)。4)血液: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生率0.1~5%)。5)消化道反应:腹泻或软便、恶心、呕吐(发生率0.1~5%),上腹不适、腹胀、黑便(发生率﹤0.1%)。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发生率0.1~5%),短暂性意识障碍、短暂性精神障碍、精神异常(发生率﹤0.1%)。7)其他:静脉炎(发生率≥5%),CK(CPK)升高、电解质紊乱(发生率0.1~5%),口干、舌炎(发生率﹤0.1%)。 | 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1.临床不良反应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2)肝功能异常、黄疸。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5)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6)痉挛。7)休克、过敏反应,若出现呼吸困难、水肿、红斑等任何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8)表皮脱落坏死(Lyell综合征),眼、粘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9)间质性肺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的肺炎发生。10)低血糖:严重低血糖,易发生于老年病人、肾功能衰竭病人,应仔细观察。11)跟腱炎、肌腱断裂。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PIE综合症: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PIE综合症,见于临床应用的其他新喹诺酮类药物报道,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3.其它不良反应:如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采取适当处理措施。1)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发生率0.1~5%),荨麻疹、瘙痒、面部皮肤潮红(发生率﹤0.1%)。2)肾脏损害:BUN升高、蛋白尿、胆红素尿、管型尿、尿隐血(发生率0.1~5%),血肌酐升高(发生率﹤0.1%)。3)肝脏损害:ALT(GPT)升高(发生率≥5%),AST(GOT)、ALT、r-GTP、LAP、LDH和胆红素升高(发生率0.1~5%)。4)血液: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生率0.1~5%)。5)消化道反应:腹泻或软便、恶心、呕吐(发生率0.1~5%),上腹不适、腹胀、黑便(发生率﹤0.1%)。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发生率0.1~5%),短暂性意识障碍、短暂性精神障碍、精神异常(发生率﹤0.1%)。7)其他:静脉炎(发生率≥5%),CK(CPK)升高、电解质紊乱(发生率0.1~5%),口干、舌炎(发生率﹤0.1%)。 | 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1.临床不良反应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2)肝功能异常、黄疸。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5)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6)痉挛。7)休克、过敏反应,若出现呼吸困难、水肿、红斑等任何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8)表皮脱落坏死(Lyell综合征),眼、粘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9)间质性肺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的肺炎发生。10)低血糖:严重低血糖,易发生于老年病人、肾功能衰竭病人,应仔细观察。11)跟腱炎、肌腱断裂。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PIE综合症: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PIE综合症,见于临床应用的其他新喹诺酮类药物报道,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3.其它不良反应:如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采取适当处理措施。1)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发生率0.1~5%),荨麻疹、瘙痒、面部皮肤潮红(发生率﹤0.1%)。2)肾脏损害:BUN升高、蛋白尿、胆红素尿、管型尿、尿隐血(发生率0.1~5%),血肌酐升高(发生率﹤0.1%)。3)肝脏损害:ALT(GPT)升高(发生率≥5%),AST(GOT)、ALT、r-GTP、LAP、LDH和胆红素升高(发生率0.1~5%)。4)血液: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生率0.1~5%)。5)消化道反应:腹泻或软便、恶心、呕吐(发生率0.1~5%),上腹不适、腹胀、黑便(发生率﹤0.1%)。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发生率0.1~5%),短暂性意识障碍、短暂性精神障碍、精神异常(发生率﹤0.1%)。7)其他:静脉炎(发生率≥5%),CK(CPK)升高、电解质紊乱(发生率0.1~5%),口干、舌炎(发生率﹤0.1%)。 |
禁忌症 | 1.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2.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 3.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 |
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相关文章
更多>官方微信公众号:39健康网
邮箱:ypk@mail.39.net
客服QQ:2308406323(不提供购买服务)
发邮件请备注修改药品价格信息&媒体合作&市场合作
39AI全科医生
疾病诊断 医学咨询
深度学习海量医学知识和病例
网站简介 | 媒体报道 | 网络营销 | 产品中心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 手机浏览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编号:(粤)-经营性-2012-0002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通仅提供药品基本查询信息及购买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药品交易服务,药品通相关药品价格信息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通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通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Copyright © 2000- 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 39健康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