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注射液 网上报价
康德乐大药房CFDA
正品保证 全国连锁
正品保证 全国连锁
声明:药品通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通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如药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紫杉醇注射液
英文名称:Paclitaxel Injection
汉语拼音:Zishanchun Zhusheye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适应症】
初疗或其后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的一线化疗。联合化疗失败或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一线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淋巴结阳性术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和6小时均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mg,治疗前30~60分钟肌注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成0.3~1.2mg/ml溶液,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不良反应】
1 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 2 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 3 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 4 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30%有心电图异常改变。 5 肌肉关节疼痛:发生率为55%,发生于四肢关节,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呈剂量依赖性。 6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发生率分别为59%,43%和39%,一般为轻和中度。 7 肝脏毒性:有ALT,AST和AKP升高。 8 脱发:发生率为80%。 9 局部反应:输注药物的静脉和药物外渗局部的炎症。
【禁忌】
1 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 2 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 3 怀孕和哺乳妇女。
【注意事项】
1 为预防有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紫杉醇治疗前应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 2 配制紫杉醇时必须加以注意,宜带手套操作。倘若皮肤接触本品,立即用肥皂彻底清洗皮肤,一旦接触粘膜应用水彻底清洗。 3 静脉注射时一旦药液漏至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入,局部冷敷和以1%普鲁卡因局封等相应措施。 4 本品滴注开始1小时内,每15分钟测血压、心率和呼吸一次,注意过敏反应。 5 滴注紫杉醇时应采用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瓶和输液器,并通过所连接的过滤器,过滤器的微孔膜应小于0.22微米。 6 紫杉醇浓缩注射液在静脉滴注前必须加以稀释,可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最后稀释浓度为0.3~1.2mg/ml。 7 本品应在有经验的肿瘤化疗医师指导下使用,患者必须住院,注射本品前须备有抗过敏反应的药物及相应的抢救器械。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紫杉醇在动物实验中证实影响胚胎生长,故孕妇禁用。育龄妇女,治疗期不宜怀孕。
老人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1 由于奎奴普丁/达福普汀是细胞色素P450-3A4酶抑制剂,同时给药可增加本药血药浓度。 2 与特拉珠玛合用,特拉珠玛的血清谷浓度水平增加约1.5倍。临床试验证明二者合用效果较好。 3 顺铂可使本药的清除率降低约1/3,若使用顺铂后再给本药,可产生更为严重的骨髓抑制。 4 与阿霉素合用,研究表明先给本药24小时持续滴注,再给阿霉素48小时持续滴注,可明显降低阿霉素的清除率,加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口腔炎。 5 使用本药后立即给予表阿霉素,可加重本药毒性。 6 酮康唑可抑制本药的代谢。 7 磷苯妥英、苯妥英可通过诱导细胞色素P450而降低本药作用。 8 使用本药时接种活疫苗(如轮状病毒疫苗),可增加活疫苗感染的风险。国外资料建议使用本药时禁止接种活疫苗。处于缓解期的白血病人,化疗结束后间隔至少三个月才能接种活疫苗。
【药理作用】
本品是新型抗微管药物,通过促进微管蛋白聚合,抑制解聚,保持微管蛋白稳定,抑制细胞有丝分裂。体外实验证明紫杉醇具有显著的放射增敏作用,可能是使细胞中止于对放疗敏感的G2和M期。
【贮藏】
遮光,密闭,在25℃以下保存。
【规格】
16.7ml:100mg
【包装规格】
瓶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211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辰欣药业
相关文章
更多>官方微信公众号:39健康网
邮箱:ypk@mail.39.net
客服QQ:2308406323(不提供购买服务)
发邮件请备注修改药品价格信息&媒体合作&市场合作
39AI全科医生
疾病诊断 医学咨询
深度学习海量医学知识和病例
网站简介 | 媒体报道 | 网络营销 | 产品中心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 手机浏览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编号:(粤)-经营性-2012-0002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通仅提供药品基本查询信息及购买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药品交易服务,药品通相关药品价格信息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通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通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Copyright © 2000- 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 39健康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