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药品通 >  小儿感冒颗粒(禅方)  > 小儿感冒颗粒过期三四天还能使用吗

小儿感冒颗粒过期三四天还能使用吗

日期:2024-03-11举报/反馈

如果小儿出现感冒颗粒的适应证,则无论其是否已经过期3-4天,均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针对性治疗。小儿感冒颗粒属于中成药,主要由三叉苦、岗梅、金盏银盘、薄荷等成分组成。

1.可以继续使用的:若小儿只是单纯地将剩余的小儿感冒颗粒用于日常保健时,并没有服用药物,此时即使已经超过保质期也不用过于担心。因为药品说明书上通常会明确标明药品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间内只要保存得当,一般不会影响到药物的效果和质量。因此家长不用过分紧张,可咨询专业医师后适量给小儿用药即可。

2.不可以继续使用的:但如果小儿存在发热、头痛、咽喉痛等症状,需要及时遵医嘱应用小儿感冒颗粒来缓解不适症状。但若是发现小儿服用过的药物超过有效期,由于其中有效物质可能已经发生改变或者失效,所以不仅无法起到应有的效果,还可能会引起腹胀、恶心以及呕吐等不良反应。此时则不建议再让小儿继续服用,以免延误病情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综上所述,对于小儿感冒颗粒而言,一旦超出有效期便不能再吃。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该药,过敏体质者慎用。此外,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故应避免同服其他滋补类中药或含有上述成分的制剂。

相关文章

更多>

关注或联系我们

官方微信公众号:39健康网

邮箱:ypk@mail.39.net

客服QQ:2308406323(不提供购买服务)

发邮件请备注修改药品价格信息&媒体合作&市场合作

39药品小程序

扫描找药 | 搜索找药
提供国内外药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