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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骨草胶囊不能和哪些药一起使用

日期:2024-01-09举报/反馈

在服用鸡骨草胶囊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与硫酸氢氯吡格雷同用。此外,在饮食上也不宜食醋及其它刺激性食物,以免影响药物疗效。

一、不宜同时应用的中成药

1.藜芦及其制剂:由于鸡骨草胶囊含有一定量的藜芦成分,因此不建议与其他含藜芦成分的药物联合应用,如头痛粉等。因为两者存在配伍禁忌,可能会降低鸡骨草胶囊的功效,并且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

2.五灵脂:鸡骨草胶囊中的熊胆粉具有清热明目、解毒消肿的作用,常用于治疗肝胆结石、黄疸、脂肪肝、酒精肝以及肝炎等疾病。而五灵脂有活血化瘀作用,如果患者正在服用鸡骨草胶囊时还服用了五灵脂,则有可能导致出血倾向加重,甚至引发大出血的情况发生。

3.皂荚或其制剂:鸡骨草胶囊主要由鸡骨草组成,而鸡骨草具有通淋化石、止痛的功效,常用于治疗湿热黄疸、胁肋疼痛、风湿痹痛等病症。若患者在用药期间还服用了其他含有皂角刺成分的药物,比如九华膏等,就可能会影响病情恢复。

二、不宜同时应用的西药

鸡骨草胶囊属于处方药,需要严格遵照医嘱用药。如果患者正在服用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等抗凝药物,此时则应避免合用,主要是由于鸡骨草胶囊中含有一定的三七成分,可能会干扰到硫酸氢氯吡格雷的效果,从而不利于疾病的控制。

鸡骨草胶囊适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早期代偿功能减退及腹水之湿热症见的患者,可表现为乏力纳差、脘闷痞满、尿赤、身重肢倦、不思饮食等症状。对于孕妇要慎用此药,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另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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