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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4举报/反馈
琥珀酰明胶一般可以与抗胆碱能药物、血管活性物质、非甾体类消炎止痛药等联合用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琥珀酰明胶时需要遵循医生的建议,并且要了解其适应证以及禁忌。
1.抗胆碱能药物:如溴丙胺太林、山莨菪碱等,此类药物可能会导致恶心、呕吐等症状加重,因此在使用琥珀酰明胶期间应避免同时服用这些药物。
2.血管活性物质:例如硝酸甘油、二甲双胍等,因为琥珀酰明胶中含有钠离子,而高钠血症患者会增加硝酸酯类药物的作用效果,从而引起血压下降,甚至出现低血压休克的情况发生。
3.非甾体类消炎止痛药:比如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等,因为琥珀酰明胶中的镁离子可能会影响这些药物的效果,所以不建议同时使用。
4.其他情况:如洋地黄类强心药物、钙通道阻滞剂、利尿剂等,由于琥珀酰明胶中含有的镁离子可影响上述药物的作用效果,故不建议同服。此外,琥珀酰明胶也不宜与苯妥英钠、环孢素、环磷酰胺等药物合用,以免降低疗效或产生不良反应。
琥珀酰明胶是一种常用的晶体质液体补充治疗药品,适用于失血、脱水和神经外科术后预防脑水肿等情况。如果正在使用琥珀酰明胶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请务必告知医生并咨询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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