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1-11举报/反馈
苯甲醇注射液禁用于新生儿及早产儿;慎用于3岁以内的儿童以及存在肝脏疾病者。
由于新生儿及早产儿各脏器发育不成熟,解毒功能差,容易出现毒性反应,故而禁用。对于3岁以内儿童,其肝肾代谢能力较弱,用药后易出现不良反应,所以也应慎用。对于存在肝脏疾病的患者,由于肝脏是苯甲醇的主要代谢器官,此时肝脏功能受损,可能导致苯甲醇代谢障碍,从而加重肝脏负担,因此需要慎用。
若患者对苯甲醇过敏,则禁止使用本品,以免引起皮肤瘙痒、红肿等不适症状。
在使用苯甲醇注射液时需注意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特别是对于新生儿及早产儿这类特殊人群,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药并向医生咨询。同时,建议患者在医师指导下合理用药,避免自行盲目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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